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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楼七会议室显示系统改造服务项目简易比选公告
点击:【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14

一、比选申请人须知

(一)相关事项

1.预算及最高限价:3.1万元。超过预算及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采购人: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信息中心,联系人:李老师15682074787。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4.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2023年12月19日10:30。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5.比选地点:成都市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学府路一段24号,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航空港校区图书馆2楼信息中心会议室。

6.成交供应商评审:由采购人按其内部管理制度确定并邀请相关专家、监督等组成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综合评定并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合同。

7.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在报价过程中,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小组应当要求以下之一:

(1)要求比选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比选申请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比选申请人提供的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要求比选申请人承诺愿意交纳一定数量的履约保证金。

8.合同签订:比选结果公告发布后2日内。

9.合同付款: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

(二)比选申请文件组成(均需加盖公章)

比选申请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分别装订。比选申请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比选项目名称、比选申请人名称、年月日,并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比选申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比选申请函,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关于“比选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不存在违反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禁止行为”的承诺函。

3.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

4.比选申请人资质与履约能力证明材料:

比选申请人履行的与本项目类似的服务合同列表,包括签约单位、项目名称、服务时间、合同金额和服务内容简介,优先列举在高校行业的项目。

5.服务实施方案:安装服务方案

二、项目要求

1.服务期限:质保期1年

2.服务内容:完全负责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航空港校区七会议室显示系统改造服务项目设备的安装,调试,并达到可以交付使用状态。

(1)上门服务。

(2)远程技术支持服务:7×24小时保持服务电话畅通、接报障后立即远程处理,远程无法解决问题的、影响会议室长期使用故障须在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并快速解决。

(3)采购人临时交办的任务。

3.服务管理:

(1)服务人员遵守采购人的操作规程与相关制度,不得私自带人进入采购人工作场所,工作期间着正装,挂工作牌或佩戴工作标牌,不打游戏、不戴耳机,专注工作。

(2)保密要求:供应商应妥善保管采购人交付的和工作中接触、了解或分析形成的资料(含电子信息),严格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规定,保守各项秘密,自觉维护采购人的利益。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利用知悉的采购人资料为自己或第三方谋取利益,不得私自将资料记录、存储于或带至采购人不可控制区域,不得向外以任何形式透露采购人系统的资料。供应商与采购人签署保密协议,并与其参与服务人员签署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责任,落实信息保密措施。

设备清单、技术参数要求及其他文书和表格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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