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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电子邮件管理规定
点击:【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11

随着信息技术发展的日新月异,电子邮件交流已成为人们工作、学习、生活必不可少的一个组成部分。信息中心已经建立了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电子邮件系统。为了规范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电子邮箱的设置

(一)邮箱名称:教师用户统一为“用户名@cuit.edu.cn”,学生用户统一为“用户名@stu.cuit.edu.cn”。

(二)电子邮箱的POP3和SMTP服务器分别为:

POP3(收信服务器):mail.cuit.edu.cn

SMTP(发信服务器):mail.cuit.edu.cn

(三)Web界面网址为:http://mail.cuit.edu.cn

二、电子邮箱的服务对象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在职教职工和在校学生。

三、电子邮箱的申请、变更、撤销

(一)凡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可填表到信息中心前台申请开通电子邮箱,信息中心备案存档。

(二)各部门因工作需要使用电子邮件,可以申请开设公用电子邮箱。开设公用电子邮箱由各部门填写相关申请表,并经本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统一报信息中心审核、开通。

(三)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内部流动的员工和学生,电子邮箱保持不变。

(四)任何个人不允许修改账号,只允许修改本人密码及其它参数。

(五)凡调离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的教职员工、已毕业学生必须注销电子邮箱,以学校的离校手续为准。信息中心有权对已经不存在的单位或者个人邮件帐号进行删除处理。

四、电子邮箱大小及功能

电子邮箱大小均为4000M,可在校园网内收发国内外电子邮件。

五、电子邮箱使用须知

(一)用户可以使用Outlook 、Foxmail等客户端软件或Internet Explorer等浏览器(Web界面)两种方式收发电子邮件。

(二)建立公用电子信箱的部门,必须委派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并妥善保管好电子邮箱密码。

(三)电子邮箱使用者必须经常接收邮件,清理电子邮箱,不得在服务器上长期保留电子邮件。

(四)所有个人电子邮箱仅限本人使用,禁止将本人帐户转借他人或借用他人帐户,用户应对以其用户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使用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严禁传播淫秽、反动等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和伤风败俗的内容。信息中心有权撤消违法犯纪者邮箱的使用,并视情节严重程度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五)用户应注意防范计算机病毒,避免电子邮件病毒干扰或搅乱校园网的网络服务和网络应用。信息中心发现用户主动或被动地发送大量垃圾邮件或病毒邮件,将暂停该电子邮箱。

(六)使用者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以及相关规定:

1.从中国境内向外传输技术性资料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

2.不非法使用邮件服务。

3.不干扰或混乱网络服务。

4.遵守所有使用邮件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5.不得利用邮件服务作连锁邮件、垃圾邮件或分发给任何未经允许接收信件的人。

6.必须承诺不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等信息资料。

7.不得传输任何教唆他人构成犯罪行为的资料,不得传输助长国内不利条件和涉及国家安全的资料。

8.禁止利用本电子邮件系统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信息保密

(一)信息中心将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保障有关电子邮箱的一切信息资料。

(二)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电子邮箱的管理员必须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和职业道德规范,竭力维护用户个人和社会大众的隐私与安全。

(三)每位使用人有责任保管好自己邮箱的密码,察觉有泄密的可能或已经泄密后,应及时修改个人邮箱密码。

七、本管理规定最终解释权归信息中心。

八、本管理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信息中心

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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