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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网络管理、维护正常上网秩序的通告
点击:【来源: 发布时间:2013-05-28

为了维护正常的上网秩序,加强网络的安全管理,提高网络使用的效能,经学校信息中心研究,决定对以下网络行为进行检查并处理:

(1)偷盗他人的IP地址或MAC地址上网;

(2)私自架设代理服务器或NAT服务器等,为其他用户提供上网服务;

(3)私拉乱接网线,影响校园网的管理和正常运行;

(4)对网络上的计算机系统和设备进行非法扫描、非法攻击;

(5)故意或非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非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是指用户计算机感染计算机病毒后,用户未发现或未处理,导致计算机病毒通过网络攻击其他用户;

(6)信息中心认为的其他有损校园网管理和运行的非正常使用网络的行为。

信息中心发现用户有上述行为时,为了保护用户本人和其他用户的合法权益,将立即停止为用户提供上网服务,用户应赔偿因上述行为给其他用户和信息中心造成的损失,若情节严重至触犯国家法律,则由相应的部门追究用户的法律责任。

用户因违反本协议而导致上网端口被信息中心关闭后,若需信息中心再次为其开通上网服务,则须在承担相应的责任后,向信息中心提出申请并缴纳开通费,信息中心将根据用户违规的具体情况在适当的时候为其开通网络。

本通告从公布之日起生效。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信息中心

2004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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